私隱政策

 

1. 前言

此項私隱政策説明DR-Max Ltd.("本公司")在收集、使用、共用和保護顧客個人資料方面的政策和做法。本公司日後可能會更新或修改此項政策。有關更改將於本公司網頁上刊出。

2. 顧客個人資料的收集

a) 以配合本公司業務運作 (包括出售、提供、登記和推廣本公司的教材、圖書和相關產品、服務),本公司將在以下情況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

(i) 在電話、網上、本公司分店或者經本公司的授權交易商或代理商向本公司購買產品;
(ii) 認購或登記本公司的服務(包括在本公司分店、電話、網上或者經本公司的授權交易商或代理商登記或認購有關服務);
(iii) 向本公司查詢關於產品或服務的資料;
(iv) 聯絡本公司提出查詢或投訴;
(v) 通過本公司的服務參加各種推廣、比賽或抽獎活動;
(vi) 使用本公司的產品或服務;
(vii) 參與市場研究;
(viii) 使用或瀏覽本公司網頁。

b) 本公司亦可能從一般商業名錄、信用資料公司或徵信社等其他機構收集關於閣下的資料,以便為就閣下所要求服務的費用, 設立及提供支援。

c) 當閣下使用本公司服務時,包括但不只限於以下情況,本公司亦可間接地向閣下收集資料:

(i) 閣下使用或瀏覽本公司網頁時;
(ii) 閣下通過本公司的服務瀏覽或進入互聯網、WAP 網站及/或流動互聯網時;

3. 收集的個人資料種類

a) 以配合本公司業務運作,包括本公司的教材、圖書和相關產品、服務的銷售、提供、登記和行政目的,本公司收集的資料包括但不只限於下列
    各項:

(i) 閣下姓名;
(ii) 地址、通訊地址及/或賬單地址;
(iii) 付款詳情,包括信用卡資料、銀行賬號和其他銀行資料;
(iv) 聯絡詳情,包括聯絡人姓名、固網和流動電話號碼、電郵地址;
(v) 閣下本人或子女的出生日期;
(vi) 核實閣下身份所需資料,包括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和編號;
(vii) 閣下對於特定產品、服務的喜好,愛好和休閒活動;
(viii) 關於閣下致電本公司熱線的筆錄或錄音;
(ix) 閣下發給本公司的電郵或信件;閣下與本公司聯絡的其他記錄;
(x) 閣下的賬戶資料,例如付款日期、購買教材資料、使用服務計劃等,以及關於閣下賬戶的其他資料。

4. 顧客個人資料的使用

本公司可以為包括但不只以下各項之目的,使用和分析閣下之資料:

(i) 為客戶提供服務涉及之日常運作;
(ii) 為客戶設計服務及產品;
(iii) 處理閣下的訂單,提供閣下向本公司購買的產品,為閣下提供關於訂單進度的最新消息;
(iv) 為閣下提供關於本公司最新優惠或推廣活動的消息;
(v) 為推廣以下服務或產品(不論本公司有否就推廣接受酬勞):
    1. 本公司所有產品及服務,包括教材、圖書、活動,及
    2. 有關產品和服務的獎賞、年資和優惠;
(vi) 在閣下提出產品或服務的查詢時為閣下提供協助,包括調查和解決產品或影響服務質素的問題,處理閣下的任何賬單查詢;
(vii) 向閣下發出關於使用本公司產品或服務的賬單;
(viii) 對閣下和其他顧客使用本公司產品和服務的情況進行分析,以便本公司能夠進一步改善產品和服務及/或為閣下提供更合適的產品和服務種類;
(ix) 或者除去個人身份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研究和統計分析,以及監察顧客使用本公司產品和服務的情況;
(x) 協助本公司預防發生欺詐或罪案;
(xi) 追查、追討債務,管理信用;
(xii) 在有需要時聯絡閣下。

5. 個人資料的保留

本公司將根據其内部政策,銷毀持有的個人資料。除非持有個人資料的原因,乃同時為遵守適用的法定或合約義務或者為調查、偵測罪案、檢控疑犯之目的外,本公司只會限於其需要有關資料的時間内保留個人資料。

6. 個人資料的披露和共用

本公司會為持有的一切個人資料保密,我們將會依照個人(私隱)條例和直接促銷指引的相關規定下,在合法情況下取得閣下的同意後,才會向以下各方披露關於閣下的資料:

(i) DR-Max Ltd.的附屬、關聯、聯營公司包括Creative Worker Limited、Culture Education Publishers、Quality Education(Asia) Limited、Parenting Headline Limited及D & P Education Kingdom Limited;
(ii) 參與提供閣下訂購或使用的產品和服務的承包商、代理商、供應商;
(iii) 銀行或金融機構、付款卡或信用卡發卡公司;
(iv) 信用資料公司或徵信社;
(v) 債務代收或追討代理公司;
(vi) 送貨人員;
(vii) 專業顧問(包括律師和核數師)
(viii) 任何代理人、承包商、或向本公司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款或其他與本公司業務運作有關的其他服務的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ix) 執法機構、政府部門、監管部門、法院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機構;
(x) 在根據對本公司具法律約束力的規定,或因監管或其他管理機構所要求本公司遵守的指引,履行對任何人士的披露責任;
(xi) 由第三方供應商所提供獎賞、年資及優惠;
(xii) 本公司合作夥伴;
(xiii) 為達至以上第4 項條款而被本公司僱用之第三方產品或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代客寄件中心、電話行銷及直銷代理人、電話中心、數據處理
        公司及資訊科技公司)

7. 個人資料的保安

(a) 本公司實施充分措施保護閣下的個人資料,以避免被人擅自取用、意外遺失或損壞。

(b) 如本公司與第三方機構訂有合約,由該第三方代為提供服務,本公司將確保該第三方採取適當的保安措施並且只會在本公司授權的情況下處理
      閣下資料。該等機構無權為自己之目的使用閣下個人資料。本公司將採取合理措施,對該等機構進行檢查,確保其符合本公司定下的保安要求。

8. 將個人資料轉移至香港境外

本公司可能在某些情況下,有必要及/或適宜將某些個人資料轉移至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境外的集團成員公司或服務提供商。如果本公司的伺服器、供應商、服務提供商位於香港境外,或如閣下到訪香港以外地區時使用本公司服務和產品,即有可能出現以上情況。本公司將採取措施,確保有關第三方將按照本政策的規定使用閣下之個人資料。

9. 閣下之私隱權

(a)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除當中載明的例外情況之外,各顧客有權作出以下事項:

(i) 查核本公司是否持有關於自己的個人資料,並且取得該等資料的副本;
(ii) 要求本公司改正關於自己的不準確個人資料;
(iii)確知本公司關於個人資料的政策和常規,並且獲告知本公司持有的個人資料性質。

(b) 根據私隱條例之規定,本公司有權為受理資料查核要求而收取合理費用。

(c) 關於查核個人資料、改正個人資料和查詢關於本公司持有資料性質之要求及停止收取或重新接收直接促銷資料,應以書面方式提出,經圖文
     傳真或郵寄信件發至:

新界
葵涌葵昌路41-49號
樂聲工業中心20樓B座
DR-Max Ltd.
個人資料保護主任 Ada Leung

傳真號碼:(852)3428-2771
電郵地址: privacy@dr-max.com.hk

    請於信件或傳真註明閣下之姓名及聯絡號碼。

10. 在dr-max.com.hk網頁公佈私隱政策

本私隱政策可能不時修訂。一切變更將登載於本公司網頁dr-max.com.hk上。如網頁上登載的版本與以往版本之間出現分歧,應以當前版本為準。

為此私隱政策之目的,DR-Max Ltd.指其主公司、其控股公司和附屬公司。DR-Max Ltd.成員公司包括但不只限於 DR-Max Ltd.和 DR-Max Education Ltd.

註冊辦事處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41-49號樂聲工業中心20樓B座